举报须知


一、欢迎举报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,举报前请先认真阅读“举报指南”栏目内容。

二、举报范围
        1、咸宁市属地范围的网站、论坛、社区、博客、移动客户端、云盘、下载工具等传播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。
        2、按互联网属地管理规定,微博、微信、QQ等传播的违法和不良信息,网民可直接向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12377.cn)举报。
        *电子商务交易纠纷不在本网站受理范围内,请向网站运营主体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。

 

三、 举报人进入“举报入口”,按照提示填写被举报网站的名称、网址、违法和不良内容标题、举报人信息(带“*”标识的为必填项目)等相关内容后提交。
        如提交举报证据不足,且我方工作人员无法联系到举报人,将被视为无效举报。

 

四、网民在正式提交举报之前,请确认所举报内容与事实一致。因不实举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举报人自行承担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
        1. 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、真实性负责。

        2. 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举报。

        您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工作使用,请您放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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